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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,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0年7月15日起,取消部分鋼材、有 色金屬加工材、農藥、醫藥、化工產品、塑料及制品、橡膠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稅,共涉及商品品種400余個。取消出口退稅的具體執行時間,以“出口 貨物報關單(出口退稅專用)”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。
分析人士指出,這是我國自2008年下半年針對外需回落重啟上調出口退稅政策以來,首次對這一政策進行反向調整。
“從兩部門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中可以看出,此次調控主要針對部分高污染、高耗能產品。”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指出,此舉是上月初國務院部署節能減排工作以來,政府出臺的又一“鐵腕”調控舉措。
根據兩部門列出的清單,此次調控力度空前,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、雙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稅率均在13%或17%的水平。
“從前期頻繁上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,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,如此大力度政策調控更加凸顯決策層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意圖。”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。
官方數據顯示,“十一五”前4年,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4.38%,這意味著我國要實現“十一五”降低20%左右的目標仍十分困難。
值得關注的是,今年以來,由于國內電力、鋼鐵、有色、建材、石油化工、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業加快增長,一季度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上升3.2%,進一步加大實現“十一五”節能減排目標壓力。